【环球网综合报道】4月12日,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四十号)》(以下简称《公告》),正式通报医药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并明确对财政部有关监管局检查的19家医药企业作出行政处罚。根据《公告》,部分医药企业存在使用虚假发票、票据套取资金体外使用;虚构业务事项或利用医药推广公司套取资金;账簿设置不规范等其他会计核算问题。
环球网健康注意到,上海信谊联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上海信谊天一药业有限公司、山东信谊制药有限公司、上海上药新亚药业有限公司均在此次行政处罚名单之列,而四家公司都跟A股上市公司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
检查发现,上海信谊联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所属信谊医药事业部2018年虚增差旅费2003.36万元,以加油发票列支,但无法提供充值卡号明细、费用审批单等资料。抽查发现,部分发票为假发票。此外,其所属信谊联合事业部2018年在业务推广费中列支调研咨询费用的后附部分资料不实。经抽查,存在调研报告抄袭、咨询合同签订日期早于咨询公司成立日期、调研内容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等问题,涉及金额631.62万元。
上海信谊天一药业有限公司则是因2018年列支学术活动费的后附部分资料不实,部分学术会议存在邀请函无具体的参会对象、交通食宿安排信息和详细议程资料,所列会议地址为无效地址,会议签到表无实名签字等问题被处罚,涉及金额565.72万元。
山东信谊制药有限公司2018年列支兼职业务员费用、办公租赁费用,凭证后附为加油发票、运输发票,涉及金额1137.30万元。
上海上药新亚药业有限公司2018年列支会议费的后附部分资料不实,存在不同推广会议照片存在雷同,伪造会议地点、签到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召开的会议的记录人为同一人等问题,涉及金额840.39万元。列支差旅费时又出现未出差人员外勤登记、审批表、交通费,部分会议签到表空白,不同会议照片相同或签到表相同等问题,涉及金额1239.40万元。此外,上海上药新亚药业有限公司还通过假调研列支了1318万元的市场调研费用,在这次调查中被查出调研报告为抄袭、不同地区市场分析报告雷同等问题。
上述四家药企均被财政部依法处以5万元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四家药企均与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股权关系。据天眼查显示,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是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上海信谊天一药业有限公司和上海信谊联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均为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东信谊制药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也为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后者占股54.93325%。
此外,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也拥有上海上药新亚药业有限公司96.9%的股权。
由此可见,财政部此次处罚的19家医药企业中,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占了4家。
原标题:财政部处罚19家医药企业上海医药集团4家控股子公司上榜违规涉及金额超七千万